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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!这里“如1000元价格的配件,可支付300鸿元+600人民币” 300+600=900 而已,还需要继续修改啊!
鸿元使用限制:每次最多使用400鸿元(新笔记本境外机型)/300鸿元(二手笔记本)。购买笔记本配件最多可使用配件售价30%的鸿元抵人民币.剩余部分需使用人民币支付(如1000元价格的配件,可支付300鸿元+600人民币,)运费不可使用鸿元结算。不可同高级会员优惠同时使用(2009/03/22更新)。鸿元不能同二手笔记本不要保修,新笔记本不要快修同时使用(09/04/12修改)。
年少追梦,看不穿千般迷雾,独寻世间真我;天地游走,道不尽酸甜苦辣,只问我心何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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