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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wulst 于 2008-6-24 07:53 发表


这个说的也不错,我觉得这样应该是最好的,无论是自己回复还是博杨在该帖子里注明下,都是很好的想法。


自己回复,博阳那里最好也制个表,总共也没几项,id,汇款与否,领取日期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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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则我看现在发东西老出错,如今连拍卖都出这种事情了,再不好好梳理一下,以后只会出更多的问题。

博杨有自己的方法统计拍卖信息,其实这法子不是很好,连领取日期都查不到,这不算什么有效率的统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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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博扬新思 于 2008-6-24 09:48 发表

本来我有记录啊
领取了就删除了


hehe,我的意思是别删除,加一个领取日期的记录。领取了,那肯定是买东西了,买东西了就可以查到是谁买的了吧。那样不就能查清楚来龙去脉了嘛,起码事情就能摆明面,大家就清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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